3 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质量应符合表11.2.2-1的规定;
11.2.3 隐框玻璃幕墙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表11.2.3的规定。
11.2.4 玻璃幕墙工程抽样检验数量,每幅幕墙的竖向构件或竖向接缝和横向构件或横向接缝应各抽查5%,并均不得少于3根;每幅幕墙分格应各抽查5%,并不得少于10个。抽检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1.2.2条或第11.2.3条的规定。
注:1 抽样的样品,1根竖向构件或竖向接缝指该幕墙全高的1根构件或接缝;1根横向构件或横向接缝指该幅幕墙全宽的1根构件或接缝;
2 凡幕墙上的开启部分,其抽样检验的工程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GB 50210的有关规定。
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-JGJ102-2013(含条文说明)全玻幕墙
11.3.1 墙面外观应平整,胶缝应平整光滑、宽度均匀。胶缝宽度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大于2mm。
11.3.2 玻璃面板与玻璃肋之间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2mm;相邻玻璃面板的平面高低偏差不应大于1mm。
11.3.3 玻璃与镶嵌槽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,密封胶应灌注均匀、密实、连续。
11.3.4 玻璃与周边结构或装修的空隙不应小于8mm,密封胶填缝应均匀、密实、连续。
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-JGJ102-2013(含条文说明)点支承玻璃幕墙
11.4.1 玻璃幕墙大面应平整,胶缝应横平竖直、缝宽均匀、表面平滑。钢结构焊缝应平滑,防腐涂层应均匀、无破损。不锈钢件的光泽度应与设计相符,且无锈斑。
11.4.2 钢结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 50205的要求。
11.4.3 拉杆和拉索的预拉力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11.4.4 点支承幕墙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.4.4的规定。
11.4.5 钢爪安装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:
1 相邻钢爪水平距离和竖向距离为±1.5mm;
2 同层钢爪高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.4.5的规定。
其他章节:第一章、第二章、第三章、第四章、第五章、第六章、第七章
总结:上文为大家介绍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-JGJ102-2013(含条文说明)第六章,免费在线阅读,本章节分为安工程验收和一般规定、框支承玻璃幕墙、全玻幕墙、点支承玻璃幕墙、等四个主要部分,如需了解更多幕墙规范知识,欢迎访问中开建筑幕墙设计公司网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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